警民关系因政府修订《逃犯条例》一事变得恶劣,警务处拟决定即日起向休班警务人员发放伸缩警棍,让相关人员在休班期间执行警察职务,批准将在实行1个月后作出检讨。
消息人士提供的相关文件显示,获发额外的伸缩警棍会有特别标记,警务处行动部会根据各主要单位的实额人数分发伸缩警棍,而符合资格领取伸缩警棍的人员为已根据相关条例接受警棍训练的警务人员,他们可选择领取及在休班期间携带伸缩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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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列明,警务人员使用警棍,不论是否当值,均被视作使用武力并应遵照《警察通例》。警务人员在使用警棍前须表明身份,并在情况许可下尽量向对方发出警告,说明将使用警棍。在休班期间使用警棍执行警察职务时,警务人员应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直属上级及相关总区指挥及控制中心报告该事件。任何警棍的遗失或损毁将会根据现行《警察通例》的程序处理。
行动科高级警司汪威逊周二下午指,有鉴于过去3个月的示威暴力程度升级,有示威者袭击警署,投掷汽油弹及纵火等,故有需要为警员添置合适装备,让警员在任何情况下可执行警务及保护市民。他指,添置装备非首次,有刑侦同事亦24小时配备枪,警方会不时检视有何装备适合而引入及更换装备,强调警方在使用武力有清晰指引及训练,市民可以放心。
警察公共关系科高级警司江永祥则指,日常生活中会有休班警、休班消防员等人,当有违法事情发生时,休班警会义不容辞协助执行警务,强调警方在行使警权时在情况许可下会出示委任证,强调不存在隐瞒及“没啥值得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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