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统北根区部申请撤销充公70万令吉的通知书,周五在高庭宣告失败。
这笔资金疑似与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有关,且已被冻结。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今日|(30日)在此案过堂时,驳回该区部撤销上述通知书所提出的申请。
“法庭驳回申请人(巫统北根区部)的申请,不过,法庭谕令控方援引1966年社团法令,修改充公通知书内被点名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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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项通知书是由大马反贪污委员会入禀。法庭给控方在本日算起的7天时间内,修改被点名单位。
纳兹兰指示来自反贪会的副检察司亚伦,将巫统北根区部在通知书内的名字,更改为握有党职者的名字,并择定于9月6日进行案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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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统北根区部的代表律师是拿督利查哈山。
8月23日,巫统北根区部反对控方在宪报上发布通告,因为控方已点名错误的单位。
该区部因此要求撤销充公这笔资金的申请。控方是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怖主义融资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56(1)条文,提出充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