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54岁)周二告诉高庭,反贪会曾于2015年10月和11月27日,分别在雅加达及阿布扎比,向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和逃逸中的大马富豪刘特佐录取口供。
罗斯里是本案第57名证人,也是最后一名证人。他指出,反贪会于2015年10月17日和10月杪,在雅加达两度向聂法依沙录供;也成功在同年11月27日,在阿布扎比向刘特佐录供。
“由于他们两人的口供已被录取,而他们也作出承诺下,我们相信他们会回马配合案件审讯,因此,反贪会没有向两人施加保释条件。”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周二进入第52天审讯,罗斯里在主控官依沙莫哈末尤索副检察司的引导下,供证时如是指出。
罗斯里表示,聂法依沙和分别于2018年5月7日和2015年5月29日离开马来西亚后,至今不曾回国。
他说,根据移民局记录显示,刘特佐的最后行踪,是在2015年5月29日透过梳邦机场第3终站离开我国;而聂法依沙则是在第14届全国大选两天前,即2018年5月7日,通过吉隆坡国际机场离开我国。
他透露,反贪会曾在2015年前往聂法依沙位于莎阿南的办公室和吉隆坡孟沙的住家,寻找聂法依沙下落但不果。
“我的官员曾前往聂法依沙的办公室,但发现只剩一名职员,而后者告诉官员,聂法依沙已经出国没有回来。”
他表示,反贪会也曾在2015年5月28日前往刘特佐位于槟城丹绒武雅的住家,但未见刘特佐及父亲刘福平的踪影,就连前往刘福平的办公室查找,也无功而返。
“移民局记录显示,刘特佐于2015年5月29日出国后就不曾回来。”
或匿藏在中港澳泰印缅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及SRC公司洗钱案,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申指出,反贪会怀疑被列为通缉犯的大马富商刘特佐和SRC国际公司前董事经理兼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可能匿藏在数个国家和地区,包括中国、香港、澳门、泰国、印尼、缅甸和印度。
他表示,吉隆坡推事庭于2018年5月22日对刘特佐和聂法依沙发出通缉令,以便寻求国际刑警组织协助,发出红色通报,追查聂法依沙和刘特佐等4人的下落,包括莫哈末礼端和杜连成(译音,Toh Lean Seng)。
他说,随着国际刑警组织(Interpol)于2018年6月11日对包括刘特佐及聂法依沙在内的4人,发出红色通报后,反贪会把相关通报交给曼谷、雅加达、内比都、新德里、澳门和香港,追查他们的下落。
此外,罗斯里提到,我国曾在去年要求香港国际刑警的国家中央局(National Central Bureau)逮捕身在香港的刘特佐。
罗斯里周二在主控官依沙莫哈末尤索副检察司的引导下核实,武吉安曼警察总部于2018年6月17日发给香港当局的电邮,要求当局逮捕相信身在香港浅水湾的刘特佐及同伙陈金龙(Eric Tan Kim Loong,译音)。
不过,他说,香港当局未能逮捕到刘特佐。
较早时,罗斯里表示,大马移民局分别在2018年7月25日和6月14日,撤销了聂法依沙和刘特佐的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