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教总认为上诉庭3司一致裁決,維持高庭的原判,驳回3名起訴人挑战关中生报考独中统考的官司,是项标竿性判决。
董教总认为,这项历史性的判决,不论对关中的办学以及统考的发展皆意义重大,除了将困扰关中多年的违法报考统考忧虑,一扫而光,也让统考做为一项全国的考试取得法律保障的地位。
“因此,这项判决是标竿性,且是多赢的。”
董教总发表文告指出,这起官司的起诉人是以统考若开放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恐有抵触《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规定之虞,从而会祸及统考遭到当局取缔停办,损及全国的独中生升学权益为由,向法院提出诉讼。
- Advertisement -
董教总认为,随着上诉庭今天的宣判结果,意味着2018年4月6日高庭的判决,董总开放关中报考统考,没有必要根据1996年教育法令第69(1)条文,须事先取得教育部考试局总监的书面同意。
“因此,董总允许关中学生报考统考是合法的,且关中学生拥有参加独中统考的合法权利。”
另外,董教总指出,这也厘清3位起诉人的疑虑,即董总开放关中学生考统考不会影响到现有独中生的权益。
- Advertisement -
因此,董教总认为,董教总允许关中学生考统考的决定,在法律上完全站得住脚。
董教总指出,从2016年首批关中初三生参加初中统一考试以来,关中学生已经连续三年报考初中统一考试,今年如无意外关中高三学生更会首次参加高中统一考试。
“与其同时,我们将会主动透过学校诚挚邀请3位起诉人学生,商讨恢复他们的统考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