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dmansori控股私人有限公司(THSB)总执行长拿督莫哈末哈斯比告诉高庭,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是该公司的最大股东,持股量达9999万股。
55岁的哈斯比在东姑安南贪污案审讯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说,鉴于东姑安南是该公司的最大持股人,因此他(东姑安南)是决策者,以及在公司营运和控制公司财务方面握有权力。
“东姑安南在该公司涉及大金额的财务方面如投资和购买国内外资产,所扮演的角色是决策者。”
控方第6名证人哈斯比由1995年起在THSB服务24年。他说,一般上,公司的决定是跟另一名THSB的董事拿督东姑利万共同做出。
另外,32岁的THSB会计及财务助理经理丽比雅杜在读出其书面证词时证实,为数200万令吉的款项由THSB股东姑安南,存入该公司的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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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在主控官祖莉亚副检察司引导下供证说:“我证实,200万令吉在存入THSB户头后,我没有接获拿督哈斯比的指示,以由THSB户头提款,或付款至巫统的户头。
“我证实,我在THSB服务期间,不曾有过由THSB户头提款,或付款至巫统户头的交易,任何要由该公司提款存入其他户头的交易,必需获得来自拿督哈斯比的指示。”
在接受东姑安南律师拿督陈福泉的盘问时,丽比雅杜同意,在分录凭单(baucar jurnal)和总分类账簿(lejar am)中,并未记录这笔200万令吉是由Aset Kayamas私人有限公司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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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泉:“从公司账目而言,200万令吉的款项并不是由Aset Kayamas支付给THSB?”
丽比雅杜:“是的,同意。”
作为控方第5名证人的她也同意律师的说法,也就是存入这张200万令吉的支票,不涉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