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副首相兼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扎希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7项涉嫌收取贿金424万新元(约1297万令吉)贪污罪行,不过他否认有罪。
66岁阿末扎希被控于2017年3月28日至2018年3月2日期间,在布城第16区副首相官邸收取Ultra Kirana有限公司424万新元(约1297万令吉),作为他担任内长时批准延长该公司合约,让该公司继续处理中国一站服务中心及外国签证系统。
他因此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a)(b)条文,并在相同法令第24(1)条文下同读,若罪成将面对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过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副检察司莫哈末慕扎尼要求被告以20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作为保释条件,至于护照在之前案件已交给法庭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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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代表律师冯吉祥无异议,因此法官阿祖拉批准保释,并订在7月31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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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末扎希在2018年10月19日、12月14日及今年2月20日三度被控,已累积47项控状,分别是12项失信指控、8项贪污指控及27项洗黑钱,涉嫌挪用健康思维基金会数亿令吉资金。
有关案件之后转移到高庭,并订在11月18日至22日、12月2日至6日,以及12月9日至13日审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