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马公司弊案遭通缉的刘特佐坚称,他在槟城的住所,是通过正当的方式购买。
他说,他的母亲吴玉幼在投资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果,所以他们购买了丹绒武雅的洋房。
“我父母孜孜不倦地工作了几十年,为他们的孩子提供安全,舒适的成长环境。毫无疑问,购买和建造这个家庭住宅的时间,比1MDB的存在早过逾十年。”
刘特佐是在一封署名的公开信中,如是表示。据《星报》报道,这是刘特佐签署的第一封信,过去其发言人通常是通过他在澳洲北悉尼的律师办公室发表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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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公开信附上的是2000年7月13日的住宅“入伙纸”。
这栋位于槟城丹绒武雅,价值约1500万令吉的3层楼豪宅,是于3月21日被警方查封。
据了解,警方是根据一封由总检察署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AMLATFA)第4(1)(a)条文发出的查封令,查封该豪宅。
根据该志期今年1月17日的查封令声明,调查单位已扣押有关豪宅,任何有关该豪宅的交易都被禁止,否则就形同违反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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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该豪宅是在刘特佐的母亲吴玉幼(64岁)名下。
刘特佐在公开信中还声称,该财产被充公,是政府无视正当程序进行严厉的政治报复。
“很明显,政府的意图一直是通过任何必要的手段瞄准我,包括持续的全球媒体宣传活动,将我和我的家人描绘成‘带罪的逃犯’来给我们施压,从而获得‘政治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