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森州移民局官员即日起被延扣3天,协助调查于去年12月索取2万2000令吉贿金,以终结一家餐馆雇用非法外劳的案件。
推事拉希玛批准森州反贪污委员会检控官莫哈末凯里的申请,发出延扣令。
两名年龄分别为31岁及35岁男子涉嫌向一名餐馆业者索取2万2000令吉贿金,以终结该名餐馆业者雇用4名没有工作准证印尼外劳的案件。
两名男嫌犯被指于去年12月25日,在森州移民局办公室犯下上述罪行;他们的代表律师是莫哈末查希。
首名嫌犯在今年1月10日向雇主收取6000令吉,作为不将其员工控上庭的报酬;同一位嫌犯在1月25日再次向雇主收取1万5000令吉,作为不对雇主采取行动的报酬,当时第二位嫌犯与首位嫌犯同在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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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要求索取2万2000令吉,所取得的贿金总数则是2万1000令吉。
两名嫌犯于4月16日约中午1时,在森州移民局执法组被捕,反贪会分别在首位及第二位嫌犯家中起获5000令吉及8950令吉。
反贪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a)条文(索取或收受贿赂)调查此案,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20年及罚款1万令吉,或贿金的5倍,视何者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