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盟政府放眼在今年设立媒体评议会,参与筹备的非政府组织表示,预料可在今年4月杪完成媒体评议会草案。
在吉隆坡举办的大马媒体评议会全国咨询会议,已在本周三圆满结束。
联办单位独立新闻中心总监索尼雅召开记者会时披露,会议已经达成设立筹备委员会协议,并会草拟媒体评议会草案。
她说,筹备委员会主要是由数个记者协会组成,也涵盖其他团体代表,公民组织和学术界各有一名代表。
她说,委员会也会邀请编辑和媒体业者加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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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NUJ)、马来西亚记者协会(IOJ)、驻马外国记者俱乐部(FCCM)和记者组织‘媒体之怒’(Geramm)已经同意加入。”
她说,草案拟妥后就会在独立新闻中心脸书专页上公布,并会有特定期限让公众反馈。
“广邀各界讨论,确保过程的公开与透明,非常重要。”
大马宪法与人权中心总监兼律师云大舜认为,要真正落实媒体自由,国会必须废除或修订所有的恶法,这同时也是设立媒体评议会的前提。
“这些恶法包括《1984年印刷与出版法令》、《1984年煽动法令》、《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11和233条文,以及《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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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通讯和咨询组顾问林明国也对此表示认同,并呼吁政府严正看待涉及言论自由的法律,修订不符国际标准的条文。
另外,林明国和东南亚媒体联盟(Seapa)执行长德司巴卡拉亦认为,设立媒体评议会前要有妥善的咨询程序。
过去两天,都有多个机构和组织派代表出席本次咨询会议,包括通讯及多媒体部、选委会、净选盟、马来西亚新闻从业员职工会、马来西亚记者协会、驻马外国记者俱乐部和记者组织“媒体之怒”以及大学团体等;惟现场却少了马来文、淡米尔文和中文媒体机构的参与和采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