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在脸书羞辱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案和其妻子赛达蒂娜的68岁老翁,本周三被控上地庭,惟他不认罪。
68岁的被告魏福星(译音)在通译员以英文念出2项罪状时,否认有罪,审理该案的法官为M埃德温。
身穿黄色T-恤及黑裤的被告是在早上10时35分面控,过程中,被告表情淡定,全程保持沉默。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被控于2月17日下午5时,使用脸书“Foo Sing Wai”账号上载含有羞辱元素的嘲讽图,此举将可能引起全国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之间的不和谐。
该帖文于2月18日中午12时,在武吉安曼第27楼商业罪案调查组旗下的网络与多媒体罪案小组被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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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被告在《刑事法典》第298A第(1)(a)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最高5年。
第2个控状,被告被控在相同的地方、时间和日期,使用相同的脸书账号,采用不堪的沟通方式,意图攻击他人。有关帖文也在相同日期和地点被读。
因此,被告抵触《1998年通讯与多媒体法令》第233(1)(a)条文,罪成可被判监最高1年或罚款,诱惑两者兼施。
副检察官莫哈末阿斯拉夫也基于该案涉及重罪,并且备受大众关注为由,要求被告以3万令吉保释金,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
“假设保释金过低,担心会影响社会大众对我国司法的看法。合理的保释金数额可确保被告出庭受审。”
不过,没有代表律师的被告则以年事已高,没有工作为由,向地庭求情减低保释条件。
“我患上有糖尿病及没工作,我也没那么多钱支付保释金,我要求降低保释金。”
“我的儿子会替我支付保释金,然而我不知道他带多少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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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地庭允许被告以2万令吉保释金和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并择定案件于4月5日过堂。
警方是于2月19日在文德甲一间住家逮捕一名乐龄人士,协助调查涉嫌侮辱先知穆罕默德和妻子爱莎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