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脸书上传侮辱伊斯兰教先知内容的一名工厂操作员,今日被控上推事庭,惟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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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岁的达尼森在通译员念出控状后,准以8000令吉外加1名担保人保外,法庭也择定此案于4月5日重新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于2019年2月19日早上11时40分,通过“Sarkar Tanesan”脸书账号发送上述的内容,此举有可能导致全国穆斯林和非穆斯林陷入不和谐、分裂、互相仇视或憎恨。
达尼森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298A(1)(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典下的第298A(1)条文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低2年及最高5年。
主控官莫哈末法依鲁兹副检察司不建议让被告保外,因为在《刑事法典》第298A条文下的罪行,不可获保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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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的辩护律师凯拉希要求法庭运用裁量权,以批准让其当事人保释,因为被告有精神问题。
“请求让被告保外,以让我的当事人到医院接受治疗,以及取得精神专科报告。”
另外,推事丽妮也设下附加条件,被告须每两周一次到邻近的警局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