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司法部周五入禀的最新充公诉状提及,一马案通缉犯刘特佐涉嫌利用沙地伊教圣城的房地产交易为烟幕,间接且秘密地把1000万美元(约4000万令吉)转到“一号大马官员”手上。
根据诉状,上述资金是一马案Good Star阶段,一号大马官员涉嫌收取的2000万美元的一部分。
根据《当今大马》,美国司法部早在2017年6月时揭露相关案情,其中刘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有限公司,于2009和2011年接收了盗自一马公司的巨款,分别是7亿美元和3亿3000万美元。
随后,Good Star有限公司把2450万美元,汇入沙地阿拉伯利雅得(Riyad)银行的一个联名账户,而账户登记人是“一号沙地同谋”和“二号沙地同谋”。
美国司法部诉状进一步指出,上述联名账户于2011年2月和6月分别拿到钱后,在短短数日之后就分两次,以每次1000万美元的方式,把总数2000万美元的资金转入一号大马官员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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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苏格兰皇家顾资银行(RBS Coutts)的查问,刘特佐(当时)声称,2011年6月的电汇是为了在麦加和麦地那投资房地产发展,而这是他跟一号沙地同谋达成的投资管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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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状指出,一号大马官员用以收取2000万美元的账户,跟他较后于2013年“26亿门”时所收取疑似盗自一马公司的6亿8100万美元,是同一个账户。
另一方面,美国司法部最新充公诉状也揭露,前首相纳吉继子里扎及商业伙伴乔尔麦法兰被指涉嫌挪用源自一马公司的420万美元,来购买美国一家设施管理公司的股票。
根据《当今》,美国司法部怀疑,两人通过这笔交易与一系列转账,以洗白源自一马公司的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