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15日讯)高盛国际集团(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前银行家黄宗华同意被引渡至美国,以面对3项有关一个马来西亚发展公司(1MDB)的刑事指控。
其辩护律师拿督陈福泉今日在大马政府所入禀的引渡诉讼过堂时,告知法庭此事。
他说,随着这项发展,其当事人已基于他将在30天内返回美国,申请撤销他所面对的引渡诉讼。
“答辩人(黄宗华)将引用此案的法律依据,在美国纽约东区法院提出抗辩,答辩人也与美国司法部就保释和相关条件,达致协议。”
法官埃德温批准黄宗华的申请,并表示法庭对黄宗华同意返回美国面控,感到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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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在此援引1992年引渡法令,将答辩人(黄宗华)收监,以等待部长发出的令状(warrant)。”
较早前,副检察司法依祖告诉法庭,今天将进行过堂程序,以让答辩人入禀答复引渡诉讼的宣誓书。
“不过,据我们了解,(答辩人)律师有一些最新进展要告知法庭。”
法依祖稍后对记者指出,黄宗华将关押在双溪毛糯监狱,直到他被引渡至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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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在2018年12月12日入禀引渡黄宗华至美国的申请,以让他面对3项与一马公司有关的刑事指控,这项申请是由总检察署代表美国政府提出,该国政府要求遣返黄宗华美国,以在纽约东区法院面控。
去年12月13日,高庭驳回黄宗华在引渡诉讼审理期间保释外出的申请,因为他有可能潜逃,以及此案涉及公共和国家利益。
接着在同年12月19日,黄宗华在地庭被控涉嫌在出售一马公司子公司65亿美元的债券时,与高盛串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的陈述,而面对4项控状,惟他不认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