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山11日讯)一名来自古来警区的伍长涉嫌3次向涉及毒品案的修车技工索取1万6000令吉贿金,作为摆平案件的报酬,今日遭柔佛反贪污委员会提控。
被告是现年51岁的莫哈末沙里夫,今日身穿白色上衣,在家人及代表律师的陪同下面控。
控状显示,被告被控2017年12月4日、7日及31日,在古来可可苑的一间修车场外,3次向涉及拥有大麻而遭古来警区肃毒组调查的莫哈末奥迪索取贿金,总计1万6000令吉,作为摆平案件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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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身为古来警区刑事调查组警员,所犯下的行为涉嫌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条文(a)(B)及17(a)条文,并可与相同法令第24条文同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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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两项条文下,一旦被定罪,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5倍于贿金的罚款,或最高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以本身拥有5名孩子,其中3人还在求学为由,要求法官减低保释金。
地庭法官卡玛鲁丁批准被告以1万8000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负责提控的是反贪委员会副检察司莫哈末卡兹林,被告代表律师为西蒂罗丝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