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去年今年大不同!享有2018年生活援助金(BSH 2018)的受惠者,未必有资格获得2019年的生活援助金(BSH 2019)。
根据内陆税收局(LHDN)网站的最新通告,上述无法获得第一期2019年生活援助金的人士,包括:
•已婚(配偶非马来西亚公民);或
•没有负担的单身/单亲父母;或
- Advertisement -
•有负担的单身人士
至于已是2018年生活援助金受惠者,并继续获得资格享有第一期2019年生活援助金的人士,则包括:
•已婚(申请人与配偶皆是大马公民);或
•有负担的单亲父母;或
•无亲无故的乐龄人士
对于不符合获得第一期2019年生活援助金的申请人,一旦在符合资格后,就必须重新提出申请。
根据记录,第一期的生活援助金已于1月28日发放,涉及12亿令吉拨款,惠及400万户家庭。
日前,财政部发文告宣布,2019年第二期及第三期生活援助金(BSH)已从今年2月1日起开放申请,援助金将分别于5月和8月发放。
- Advertisement -
符合资格申请者受促在3月15日前登记及更新家庭资料。
文告说,申请者可在内陆税收局任何分局、税收服务中心、驻城市转型中心分局索取申请表格,或是在该局官网https://bsh.hasil.gov.my下载申请表格。
申请者也可以通过该官网线上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