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日讯)若月收入4000令吉或以上,接获内陆税收局发出有关自愿申报特别计划(PKPS)信件或电邮的纳税人,须登记为纳税人和呈报收入。
内陆税收局在一篇文告中表示,除了私人有限公司外,商业在扣除批准的营运开销和资本减免后,年收入达到4万8000令吉(或月收4000令吉)者,仍受要求登记为纳税人和向内陆税收局呈报收入。
登记可在内陆税收局任何分行,或透过官网电子登记系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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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陆税收局指出,若收入没有达到相关提及的数额,纳税人可忽略该局发出的有关信件和电邮。
与此同时,内陆税收局总执行长拿督斯里沙宾说,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的自动交换资料(AEOI)倡议下,马来西亚从去年9月开始接收尤其案外银行户头的财务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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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因此纳税人若拥有的岸外银行户头存有可徵税的收入,却仍未向内陆税收局呈报,受促联络当局呈报有关收入。
他也指出,内陆税收局已就接获的投诉采取行动,对付部分行事不专业、威胁纳税人及没按照工作程序的官员。
此外,内陆税收局表示,早前已登记和呈报收入的纳税人,在接获信件和电邮后无需担忧,因为那只是为了通知即将在6月30日结束的PKPS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