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吉隆坡31日讯)联邦土地发展局前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提出取回护照前往朝圣的申请,遭法庭驳回。
吉隆坡地庭法官阿祖拉是驳回依沙要求暂时取回护照,以在2月10至21日前往朝圣的申请。
阿祖拉在裁决时说,尽管依沙没有潜逃的风险,但他无需急着朝圣。
依沙的辩护律师拿督古马仁德兰和利达在本月25日,向法庭提出取回护照的申请。
较早前,古马仁德兰在陈词时指出,其当事人没有潜逃的风险,大马反贪污委员会也承认这一点,因为依沙在整个调查过程都给予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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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我当事人在2017年8月15日被延扣算起,他已出国5次,一直向反贪会报告他的行程,他的行程并没受阻。”
另外,主控官拿督乌马賽夫丁副检察司则质疑,取回护照的申请是否有必要,因为被告已在去年1月和5月朝圣了两次。
“从2017年12月至2018年11月期间,被告已出国数次,包括两次朝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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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认为,若法庭批准莫哈末依沙这次的申请,其他申请将陆续有来。
他说,尽管依沙无潜逃之虞,但他在去年12月被控后,情况已变得不一样,尤其他所面对的指控是重罪。
去年12月14日,依沙被控1项失信罪以及9项收贿逾300万令吉,以批准联土局投资机构(FIC)购置砂拉越古晋一家酒店的控状,惟他悉数否认有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