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总检察署针对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和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要求取得庭令,以挑战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受委领导主控团处理他们案件的申请,提出初步反对。
莫哈末沙菲宜也是纳吉的代表律师,他今天在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阿兹莎在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对记者这么说,出席者包括他的代表律师哈温德星,以及代表总检察署的高级联邦律师三苏。
莫哈末沙菲宜说,总检察署是基于认为纳吉和他的上述司法检讨申请,与他们在刑事高庭(申请撤销委任哥巴斯里南领导主控团)的申请有重叠,因而提出初步反对。
他指出,法庭择订本月29日审理总检察署的反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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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哈末沙菲宜受询时说,他和纳吉是分开提出上述司法检讨申请,不过总检察署认为部分理由相同。
他说,他们提出的理由是哥巴斯里南在仍担任律师时,不能受委领导主控团。
“这和拿督苏莱曼(在纳吉涉嫌SRC国际有限公司案中受委高级副检察司),以及我在拿督斯里安华第2宗鸡奸案中出任主控官的情况不同。”
哈温德星说,如果哥巴斯里南领导主控团,其当事人无法在联邦宪法下获得公平审讯的权利。
三苏说,总检察署将根据2名申请人的申请提出反对。
纳吉和莫哈末沙菲宜上个月分别入禀法庭提出司法检讨申请,列总检察长/主控官为第一答辩人,大马政府和哥巴斯里南为第二及第三答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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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在上述2项申请中,要求法庭谕令撤销第一答辩人不向他们提供委任第三答辩人领导主控团信函副本的决定。
他们也要求法庭发出庭令,以裁决哥巴斯里南的受委不合法,同时要求法庭宣判这项委任有利益冲突。
他们也要求法庭禁止哥巴斯里南继续领导主控团处理他们的案件,包括贪污、滥权和洗黑钱案。





